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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争吵 丈夫火烧房屋领刑罚

123发布时间:2018年1月10日 银川刑事辩护律师  
近日,田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放火案,涉案被告人罗某青因犯放火罪,被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
  俗话说,一夜夫妻百日恩,但罗某青对此却是置若罔闻,自打与林某玲结婚后,夫妻俩已将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变成了家常便饭。罗某青闲暇时喜欢喝酒,醉酒后动辄对妻子进行打骂,林某玲也不甘示弱,双方互不相让。直至林某玲提出与其离婚,收拾包袱回娘家之后,罗某青趁着酒劲来到岳父家,捡起石头就向岳父林某砸去,林某赶紧跑开躲避。罗某青见状更是怒火中烧,一脚踹开了岳父家的房门,用手中的打火机点燃了家里各屋的衣物及客厅里的柴堆,看着屋内浓烟滚滚,罗某青才心满意足地离开现场。林家夫妇眼看火势凶猛根本不敢靠近,火势引来了乡亲,在大家的帮助下这才及时控制了火势,并报了警。
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罗某青目无国法,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,危害公共安全,其行为构成放火罪。鉴于被告人罗某青庭上认罪态度较好,有悔罪表现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根据被告人罗某青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性质、情节、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表现,依法对被告人作出前述判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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